[ 索引号 ] | 115002315567672071/2023-00002 | [ 发文字号 ] | 垫江商务发〔2023〕1号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best365登陆_s365 2.2.3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商务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3 |
best365登陆_s365 2.2.3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商务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和《关于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渝商务发〔2022〕9号)《重庆市县域商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渝商务发〔2022〕11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渝商务〔2022〕174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现就开展申报《2023年best365登陆_s365 2.2.3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有关内容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根据资金使用方向,best365登陆_s365 2.2.3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着力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商贸中心、乡镇农贸市场、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龙头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等农村重点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直接补助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及标准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下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其中,附件6、附件7、附件8为所有项目的必报材料;其余对照《申报指南》中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准备,并按规定提交至县商务委市场体系建设科,同时电子版报送至邮箱:513135475@qq.com。
(二)项目初审。属于乡镇级项目的,申报材料由当地政府初审后转报县商务委;属于县级项目的,项目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直接提交给县商务委初审。经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后提交到县商务委相关科室(见附件指南)。
(三)项目入库。县商务委按规定及程序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评审,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后纳入储备项目库,对入库项目按照择优原则予以认定支持。
(四)项目执行。对纳入支持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每月定期向县商务委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县商务委不定期开展项目日常督导和监督检查。
(五)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及时备齐验收申请材料,县商务委会同县财政局开展项目审核验收,验收合格项目由县财政局按流程拨付资金。对有合法有效投资证明、有明确标准、已实际发生支出的属实项目,可由县商务委会同县财政局据实审核后,按进度预拨部分补助资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实施清算。项目建设支出费用必须由项目主体(如公司、专业合作社)进行对公转账,对支持资金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时需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要明确提出项目绩效评价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服务意识,推动政策落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要做好专项资金宣传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切实问题,为商务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加快工作进度,提高申报质量。申报日期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属地属事责任,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评估等方式筛选推荐一批符合政策导向、发展基础较好、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优质项目,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过程管理,保证项目质量。获得支持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建设,做好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并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项目进度报县商务委备案,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县商务委定期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抽查,考核。对项目实施单位申报过程中虚报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与申报内容不符等问题予以处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项目支持。
附件:2023年best365登陆_s365 2.2.3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best365登陆_s365 2.2.3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商务委员会
2023年1月6日
附件
2023年best365登陆_s365 2.2.3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指南
best365登陆_s365 2.2.3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商务委员会
2023年1月6日
目 录
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入库申报指南.....................(01)
龙头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项目入库申报指南.................(06)
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项目入库申报指南.............................(09)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入库申报指南.............................(13)
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入库申报指南.........................(18)
附件1
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入库
申报指南
一、支持事项
依据《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渝商务发〔2021〕15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商务发〔2022〕8号)等相关文件,对我县24个乡镇实施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择优给予费用补助。
二、建设标准
(一)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内容。推动乡镇商贸中心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版)》,采用自建、改造、股权合作等方式,为现有乡镇商贸集聚点配备移动支付、电脑等设备和信息系统,配建消防设施、防淹排水设施等,完善休闲娱乐设施、临时停车位等基础设施设备配套建设,设置统一的乡镇商贸中心标识标牌,集聚完善服务业态,优化服务业供给,使乡镇基本能够满足周边居民的米面粮油、家居百货、农资、以及美容、美发、餐饮等一般性消费需求。
(二)申报绩效目标。建成基本型及以上乡镇商贸中心,乡镇商贸中心人气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商贸中心满意度达85%以上;带动销售额增长比较明显,销售额较改造前增长5%以上。
三、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主体及流程
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商务委申报,县商务委组织评审,并经县商务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后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从储备库中择优选择项目予以支持。
五、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项目:(1)新建或改造的乡镇商贸中心营业总面积达到1000㎡以上;(2)人口在10000人以上,商业基础较好的乡镇;(3)拟改造的乡镇商贸中心近5年未获得过同一方向财政资金支持;(4)市场主体新建或改造意愿强烈,有保障项目实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撑;(5)市场主体近三年未被信用重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
(二)优先支持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给予优先支持:
1.在2023年12月前能够建成增强型及以上乡镇商贸中心的乡镇。
2.商旅文融合发展成效较好的项目。
3.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
4.市场主体改造意愿强烈、惠民利民作用大的项目。
六、建设期限
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
七、申报材料清单
(一)乡镇商贸中心补齐设施短板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1-1);
(二)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方案;
(三)有关申报条件的实证性材料(组织机构、照片等)。
八、申报时间
申报截至日期为2023年1月13日。
九、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县商务委市场体系建设科,联系人:彭林、金晶;联系电话:74512595、74515134。
附件1-1
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项目
入库申请表
所属镇街:
商贸中心名称 | |||||
项目地址 | |||||
项目申报主体 | |||||
主要负责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类型 (新/改建) | |||
服务半径 (米) | 建设投资额(万元) | 建设期限 | |||
拟申请补贴金额(万元) | 经营面积(平方米) | 经营面积增幅(%) | |||
服务人口 (人) | 年销售额(万元) | 年销售额增幅(%) | |||
中心基本情况(包括常住人口数、社零总额、人均消费额、营业面积、门店数、年交易额、现有业态等) | |||||
改造提升后乡镇商贸中心基本情况(包括营业面积、门店数、预计年交易额、业态等) |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并加盖公章) |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2
龙头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事项
加强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引导流通企业下沉镇街和村社发展供应链,布局一批直营商超、前置仓、物流仓等,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加快构建消费品购销体系,丰富农村消费市场。
二、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对单个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主体和流程
由企业向县商务委申报,县商务委按程序储备入库。同一项目仅能以一个项目主体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条件
1.流通企业应依法注册或者与商业运营机构联营经营。
2.申报主体为申报项目实际运营单位,且运营稳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偷逃税、财政违法等违纪违法行为,未列入诚信“黑名单”;项目未获得同一方向财政资金支持。
3.申报的龙头流通企业应签订3年以上供应链下沉协议,且协议有效期限在2025年12月31日(含)之后。
五、建设期限
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
六、申报材料清单
1.大型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2-1)。
2.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6)。
3.项目建设方案。包括以下内容: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及设施情况,财务运行状况;企业项目建设的目标及绩效考核指标、建设内容、主要任务、建设进度及各阶段建设目标、任务,项目总投资及分类明细预算、资金筹措渠道、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预期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有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代理及租赁或联营协议等,加盖单位公章)。
七、申报时间
申报截至日期为2023年1月13日。
八、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县商务委市场体系建设科,联系人:彭林、金晶;联系电话:74512595、74515134。
附件2-1
龙头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项目入库申报表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时间 | 所在镇街 | |||||
开业运营时间 | 营业面积 | |||||
注册资金 | 负责人 | 电话 | ||||
项目地址 | ||||||
建设起止 时间 | 总投资 (万元) | |||||
拟申请补贴金额(万元) | 协议服务期限 | |||||
主要建设内容及成效 | ||||||
功能分区 | 水产品□ 畜产品□ 果蔬□ 熟食 □ 一般食品□ 饮料酒水□ 日用杂品□ 家用电器 □ | |||||
项目单位申报意见:本单位所填报数据及有关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等不实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3
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一、支持事项
改造新建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镇村快递物流站点,优化物流资源与线路,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通过支持邮政、快递、供销、商贸流通等企业市场化合作,探索推进仓配一体化和共同配送。推进城区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与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体系,降低物流成本。通过物流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设立末端配送综合服务站点、承接代收代办代缴等各类农村公共服务,进一步提升乡镇末端货物配送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乡镇级物流分拣配送中心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主体及流程
由企业向县商务委申报,县商务委组织评审,并经县商务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后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从储备库中择优选择项目予以支持。同一属地,仅能以一个项目主体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物流企业应依法注册或者与商业运营机构联营经营。
(二)申报主体为申报项目实际运营单位,且运营稳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偷逃税等违纪违法行为,未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末端共同配送点应以best365登陆_s365 2.2.3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行政村为主要服务对象。
五、建设期限
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
六、申报材料清单
(一)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项目入库申报表(附件3-1)。
(二)项目建设方案。包括以下内容: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及设施情况,财务运行状况;企业项目建设的目标及绩效考核指标、建设内容、主要任务、建设进度及各阶段建设目标、任务,项目村镇网点覆盖情况、项目总投资及分类明细预算、资金筹措渠道、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预期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有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物流企业服务承诺说明、代理及租赁或联营协议、网点清单、店铺照片等,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相关材料。详细地址等。
七、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3日。
八、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县商务委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74512505。
附件3-1
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项目入库申报表
企业名称 | 经营范围 | ||
新建或改造 | 建设期限 | ||
建设地点 | 开业运营时间 | ||
营业面积 | 协议服务期限 | ||
负责人 | 电话 | ||
主要服务内容 | |||
共同配送合作企业数量及名称 | 数量: (家) 名称: | ||
配送总额(吨/年) | 实施前: 实施后: 增长率: (%) | ||
营业收入 (万元/年) | 实施前: 实施后: 增长率: (%) | ||
配送总额 (万元/年) | 实施前: 实施后: 增长率: (%) | ||
二、项目单位申报意见:本单位所填报数据及有关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等不实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4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入库
申报指南
一、支持事项
支持县内有条件的村镇完善农贸市场相关设施设备及配套,建设规范化农贸市场,补齐商业基础设施短板,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建设标准
(一)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着力推动乡镇农贸市场按《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渝商务〔2017〕739号)开展规范化改造(建设)。重点打造场内干净明亮、卫生规范、分区销售的经营环境;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冷藏保鲜、产品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提高便民惠民服务能力,打造规范完整的卫生设施、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通风设施、消防设施、垃圾处理设施、清洗设施、检验检测设施以及出入口及通道和综合办公环境,有效提升农贸市场消费环境。重点推动市场主体按标准开展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冷藏保鲜、产品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实现公益属性,提高便民惠民服务能力。
(二)申报绩效目标。市场人气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市场满意度达85%以上;市场带动销售成效比较明显,销售额较改造前增长5%以上。
三、支持标准
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主体及流程
符合条件的市场运营(管理)单位向县商务委申报,县商务委组织评审,并经县商务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后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从储备库中择优选择项目予以支持。
五、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新建或改造的农贸市场营业面积不低于500㎡或摊位数量30个以上。
2.拟改造的市场近5年未改造。
3.市场主体改造意愿强烈,有保障项目实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撑。
4.市场主体近三年未被信用重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
六、建设期限
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
七、申报材料清单
(一)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4-1);
(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方案;包括以下内容: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及设施情况,财务运行状况;企业项目建设的目标及绩效考核指标、建设内容、主要任务、建设进度及各阶段建设目标、任务,项目总投资及分类明细预算、资金筹措渠道、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预期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有关申报条件的实证性材料(如设计方案)。
八、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3日。
九、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县商务委市场体系建设科,联系人:彭林、金晶;联系电话:74512595、74515134。
附件4-1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入库申请表
农贸市场名称 | 开业时间 | ||||||
经营单位 | |||||||
地 址 | |||||||
经营单位性质 |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 ),股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投资公司( ) 其它(请注明) | ||||||
项目申报主体 | |||||||
法定代表人 | 改造时限 | 联系电话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建设投资额(万元) | |||||
摊 位 数 (个)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农副产品 经营面积 (平方米) | |||||
管理人员数量(个) | 年交易量 (万公斤) | 年销售额(万元) | |||||
年利润总额 (万元) | 服务半径 (米) | 服务人口 (个人) | |||||
申报单位 申报意见 (并加盖公章) |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5
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一、支持事项
支持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垫江晚柚、花椒、柑橘等优势农产品,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或集散分拨中心,提供第三方仓储、冷藏、物流等服务,配备分拣、预冷、初加工等商品化处理设施,搭建三方交易平台,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二、支持标准
以项目为单位,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主体
由企业向县商务委申报,县商务委组织评审,并经县商务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后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从储备库中择优选择项目予以支持。同一项目仅能以一个项目主体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物流企业应依法注册或者与商业运营机构联营经营。
(二)申报主体为申报项目实际运营单位,且运营稳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偷逃税等违纪违法行为,未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营运主体应接受至少5个以上的农产品生产企业,1家以上的物流运营单位,且已签订3年以上的正式的委托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限在2024年12月31日(含)之后。
五、建设期限
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
六、申报材料清单
(一)农产品集配中心项目入库申报表(附件5-1)。
(二)项目建设方案。包括以下内容: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及设施情况,财务运行状况;企业项目建设的目标及绩效考核指标、建设内容、主要任务、建设进度及各阶段建设目标、任务,项目总投资及分类明细预算、资金筹措渠道、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预期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单位有关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代理及租赁或联营协议、店铺照片等,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相关材料。
七、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3日。
八、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县商务委市场体系建设科,联系人:彭林、金晶;联系电话:74512595、74515134。
附件5-1
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入库申报表
企业名称 | 经营范围 | ||
新建或改造 | 建设期限 | ||
建设地点 | 开业运营时间 | ||
营业面积 | 协议服务期限 | ||
负责人 | 电话 | ||
主要服务内容 | |||
入驻商家 | 数量: (家) 名称: | ||
中心交易额(万元/年) | |||
中心交易量(吨/年) | |||
二、项目单位申报意见:本单位所填报数据及有关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等不实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6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单位全称(盖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立年月 | |||||
注册地址 | ||||||
法人代表 | 员工人数 |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单位简介 | ||||||
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 | ||||||
近三年经营情况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备注 | ||
收入(万元) | ||||||
利润(万元) | ||||||
税金(万元) | ||||||
资产负债率(%) |
附件7
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别 | (参照申报指南填写) | |||||
申报单位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内容 | ||||||
项目预期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如:营业面积 | ||||
如:商品种类 | ||||||
效益指标 | 如:税收 | |||||
如:就业人数 | ||||||
如:社零完成额 | ||||||
如:进出口额 | ||||||
满意度指标 | 如:顾客满意度 | |||||
项目投资(万元) | 自有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已获财政支持金额(万元) | 中央 | 市 | 区县(自治县) | |||
本次申请资金(万元) | ||||||
项目实施起止年月 | 年 月— 年 月 |
附件8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申报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
项目名称 |
| 申报依据 |
| ||||||||
项目总投资额 | 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 | 万元 | ||||||||
项目所在地 |
| 项目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情况 | |||||||||||
序号 | 年度 | 补助金额 | 拨付补助资金 业务部门名称 | 拨付补助资金 财政部门名称 | |||||||
1 | 2020年 | ||||||||||
2 | 2021年 | ||||||||||
3 | 2022年 | ||||||||||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 |||||||||||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 |||||||||||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 |||||||||||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 |||||||||||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退回补助资金。 | |||||||||||
|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 ||||||||||
| 单位负责人(签名) | (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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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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