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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2315567837689/2020-000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best365登陆_s365 2.2.3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5-13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best365登陆_s365 2.2.3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仲裁员分片区联系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办案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等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预防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作用,建立仲裁机构与调解组织联系指导机制,完善调解和仲裁衔接机制,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推行仲裁员分片区联系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办案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9〕192号)要求,现就开展仲裁员分片区联系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办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工作指导力度,着力提升基层预防化解劳动人事争议能力,逐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努力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调解组织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调解员行为。建立健全调解受理登记、调解处理、告知引导、回访反馈、档案管理、统计报告等制度。落实调解建议书、委托调解、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等制度,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完善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对调解组织调解不成功的争议案件,及时引导当事人进入仲裁程序。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联系人员及联系区域。利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数据统计分析情况,聚焦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重点行业、区域和主要的企事业单位,统筹划分仲裁员分片联系指导区域。各基层调解组织印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分片联系指导明白卡”(见附件),并上墙公示。

        贺群秀 游  静:负责联系桂溪街道 新民镇 沙坪镇 曹回镇 周嘉镇 普顺镇 永安镇 高安镇

        谭 琴  余  伟:负责联系桂阳街道 长龙镇 沙河乡 杠家镇 大石乡 太平镇 五洞镇 高峰镇

        幸海峰 鞠松伯:负责联系澄溪镇 黄沙镇 砚台镇 鹤游镇 白家镇 包家镇 坪山镇 三溪镇 裴兴镇 永平镇

        (二)畅通联系指导渠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县仲裁院)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中基层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确保信息系统连接、沟通顺畅;仲裁员要与其联系指导的调解组织及调解员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保持常态沟通,接受调解员的业务咨询。仲裁员、调解组织负责人如因调岗、离任、退休、解聘等原因退出工作岗位的,应及时补充新的人员从事该项工作。

        (三)开展上门服务活动。县仲裁院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上门调研活动,通过上门走访重点企事业单位,实地了解企事业单位用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听取意见建议,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每半年至少深入争议案件多发的重点行业、区域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定向培训、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等多种方式,及时宣传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和用人单位合法用工、合规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负责联系指导的仲裁员对于发生在本片区涉及同一单位10人以上的劳动人事争议,应着重分析争议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发出仲裁建议书。

        (四)着重调解依法化解争议。对各自联系范围内的争议案件应尽可能由定点联系的仲裁员负责处理,调解要贯穿争议处理全过程。对未经调解、当事人直接申请仲裁的案件,定点联系的仲裁员可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引导劳动者与所在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也可向当事人发出调解建议书,引导其到联系指导的基层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并在信息系统里作相应处理;案件经仲裁立案受理后开庭审理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可委托基层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于基层调解组织调解不成功的案件,仲裁员要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情理法并用,力促争议案件通过仲裁调解的方式化解。

        (五)完善调解和仲裁衔接机制。县仲裁院每年应有计划地安排一批基层调解员到仲裁机构见习观摩,提高调解员的专业化调解水平;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针对基层调解员的专题业务培训;每年根据需要设立巡回仲裁庭就地开庭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六)加强案件统一管理。基层调解组织在开展案件调解过程中,仲裁员应指导其使用规范的调解文书,并定期对调解组织制作的调解文书组织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积极督促调解员及时将调解的案件录入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实时查询和统计;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指导调解组织将调解形成的工作资料分类归档,完善档案资料的使用、保存和销毁制度。

            附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分片联系指导明白卡(式样)

                  best365登陆_s365 2.2.3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41

        附件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分片联系指导明白卡(式样)

        调解组织名称


        所属区域


        调解组织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仲裁机构名称


        联系指导

        的仲裁员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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